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各镇人大,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局以上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清远市清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通过:
任命:
冼鑑洪同志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树新同志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凌记标同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7月30日